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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继续为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保险 附索赔流程
  •   十二生肖排列顺序据悉,从2016年开始,青岛市为年满60周岁的青岛市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保险,保险期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2月30日,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只需拨打理赔电话进行报案,就可以具体办理理赔。今年,我市继续为青岛市户籍老人购买了保险,新的保险期限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保险保障为身故保险金10000元、伤残保险金、医疗费用补偿和住院津贴等4个项目,涵盖摔伤、烧烫伤、动物伤、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

      1、具有青岛市户籍,2019年12月1日零时之前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即1959年12月1日零时前出生),不设年龄上限。

      2、已办理青岛市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自愿购买本保险产品,每人每年保费24元,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意外伤残保险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比例给付,10级按10%赔付,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0000元。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因意外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先行赔付,保险公司对于余额部分单次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给付医疗保险金(不含医保统筹外的用药和诊疗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意外住院(照护)津贴:意外住院每天按照30元给付,每次或多次累计不超过180天,最高不超过5400元。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成立本项目保险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报案转接、咨询解答、赔款监督、纠纷调解、投诉受理等服务。

      报案及投诉电线小时统一服务电话为,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应在48小时内拨打统一服务电线呼叫中心向所在区(市)首席承保公司转报案。